今天是大年初二,
槐城律师在为您送上祝福的同时,
也要给您提个醒,
那一场接着一场的聚餐上,
喝酒真都要量力而为,
也千万别再劝酒!
可是有人说,有时候,同坐一席的人好言恶言一起劝你喝酒,不喝就是“不够义气”、“不够兄弟”,为了这朋友情谊,你喝不喝?
有时候,上司老板摆宴请酒,同事们个个上前敬酒,一杯一杯往肚子里灌,为了表现自己,你喝不喝?
有时候,你自己赶上了好事情,请别人来一起高兴,朋友们都举杯为你庆祝,你作为“人逢喜事精神爽”的那一个,你喝不喝?
但,如果本该庆祝的喜剧,只因你的一杯酒变成了悲剧,这酒你还喝吗?
(02)
26岁小伙酒后身亡,法院判定5名“酒友”存过失分别判赔
26岁的海归小东原本是一家外企的翻译,在一场同学聚会后意外身亡,家属将聚会时在场的5名“酒友”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万元。
据了解,聚会当日10人喝了7瓶洋酒,法院一审宣判,饭局组织者丁某承担8%的责任,赔偿4.8万元;当晚送小东回酒店的曹某和王某因没有尽到照顾义务承担6% 的责任并各自赔偿3.6万元,另外两名被告承担5% 的责任,各自赔偿3万元。
(02)
同桌的人出意外,你要负什么责任?
1.聚餐组织者的注意义务强于一般陪酒者;
2.如有劝酒,那么,劝酒者的注意义务强于其他人;
3.明知对方身体不宜饮酒,比如高血压等,注意义务也高于一般的陪酒者;
4.如已醉酒或行动不便,送行者注意义务高于同桌其他人。
(注:民法上的“注意义务”就是行为人在做出某种行为时,应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有可能产生的某种损害后果,并且做好防范措施,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。)
(03)
这些行为,可以帮你减责!
1.从根源杜绝:文明喝酒,健康喝酒,摒弃旧的、不好的习俗和风气,做到不劝酒,不以酒作为聚会的主角,从根本上杜绝饮酒安全隐患。
2.交给家人处理:若席间已经有人饮酒过量,同席的人一定要做好安全注意工作。
对醉酒者,应安全护送其到家,并通知其家属进行陪护。
若没有家属在场,应安排好人在场陪护到酒醒,或者通知其家属领回。
3.保存好证据:聚会的组织者可以提供消费清单,证明上面没有足以使人醉酒的酒水,以此主张免责。
聚会的参与人也要注意保留自己没有强制性劝酒的证据,以及聚会后已经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证据,如护送回家的出租车发票,通知家属的电话通话清单等。
再强调一次
春节喝酒
请量力而为!
本文来源:都市快报、中国新闻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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